星期五, 8月 25, 2006

虐殺少女案首次被告入獄九年[25/08 星期五 10:41]
八名青年兩年前虐殺十八歲肥胖少女後棄屍山澗,高院法官包鍾倩薇在聽取求情後,今早判首被告廿三歲的杜振宇及十九歲的次被告黃經緯入獄九年,三至七被告,入獄三至六年零四個月,第八被告就判入教導所.
Hong Kong Commercial Broadcasting Co. Ltd.Copyright 2006


我真係唔知而家呢個係咩世界!
持續 10 個小時o既虐打,得到o既,竟然係誤殺?有常識o既人都知,咁打法,咩人都死啦!
個官仲話「抱住最大o既仁慈去判決」,對住呢班禽獸,使咩同佢地講仁慈!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