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職員「見死不救」
甚至更早時候的「雷曼事件」
有沒有想過,假如香港有相關工會
情況又會如何?
現在,有關負責人只是輕輕說一句
「前線人員做事不可"只跟指引",要有common sense!」
真的是春冰薄,人情更薄。
銀行業的負責人就更賤
每月向職員 "捽數"時,就說要擇手段,最緊要「有數交」
到發現有不誠實銷售時,
就說是「前線人員的疏忽」
要數天下間最下賤的手法,些必"榜上有名"
想想以上事情
前線人員都只是「打份工」
攪不好,「嬴得了正義,但輸了工作」
沒有任何"力量"保護下,
面對不公義的事情
只有兩個選擇,「做」或「不做」
為了保著自己的利益
「與其我死,不如你死」
人性使然,實在不能責怪
易地而處,任何人也會這樣做
假如前線人員在有工會保護下
在業務上面對不公義的事情
他可以向工會反應
在工會支援下,他可以反抗僱主「過份的要求」
而且
員工亦可以表現得更專業
因為他們都知道
自己是一個專屬工會的一份子
有必要做好本份
建立行業的良好形象
我真的想不到理由
政府要對這個議題採取「拖字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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